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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律师,中山交通事故律师,现执业于***律师事务所,法律功底扎实,执业经验丰富,秉承着“专心、专注、专业”的理念,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、每一个案件。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,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。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、维护正义的信念,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。
发生交通事故后,交警部门确定双方的责任后,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,双方按照责任大小承担赔偿义务。但是,一方当事人怠于赔偿,这将损害另一方的利益。所以,另一方当事人会去法院起诉,因为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,便以为绝对可以胜诉。
发生交通事故后,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,双方可以按以下处理:
1、双方自行协商解决
即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、财物损失等,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,协商达成一致即可。
2、双方一致请求交警调解解决
事故双方难以解决赔偿问题的,可以请求交警部门进行调解,调解达成后双方要积极履行。
3、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
如果双方未能通过以上方法确定赔偿,那么可以直接去法院提起诉讼。
并且,去法院起诉的话,可以拿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,但是实践中单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不绝对胜诉。
因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属于证据的一种,法院审判时会对证据的合法性、关联性和客观性等进行审查,经审查确认后才会决定是否采信定责书。
另外,一方不服责任认定书的,要提出相应证据证明确实不合理。
最后,如果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较重,对人身、财产赔偿等问题难以协商一致的,并且只掌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,难以提供其他有用的证据的,为确保胜诉的可能性,可以在起诉时找个专业律师。
新的规定,在上下班途中,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、客运轮渡、火车事故伤害的,应当认定为工伤。那么如果搭公交车上下班遇到交通事故受伤,那么自然是可以获得工伤赔偿的。
认定上下班搭公车出事故是否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况主要看四个方面:
一、双方建立的是劳动关系,可通过劳动合同证明;
二、交通事故是在合理的上下班途中,以下四个情形属于合理的上下班途中:
1、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、经常居住地、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;
2、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、父母、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;
3、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,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;
4、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。
三、责任事故认定中,非本人主要责任;
四、伤害是由于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、客运轮渡、火车事故所导致。
工伤申领一般来说用人单位会帮受伤人办理,只需提供相关的资料,如果说用人单位拒绝帮受伤员工办理申请工伤,那么建议受伤者家属可以到当地社保中心咨询,同时也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维权,涉及赔偿数额较大时可以委托坐公交车出事故专业的律师维权。